在哪跌倒,未必要在哪站起来
在哪跌倒,未必要在哪站起来
这位男生是班上学习最好的几个人之一,毕业就考了公务员。那个年代的公务员还是香饽饽,想从千万人中脱颖而出,并没那么容易,所以听说他考试成功时,大家还是很羡慕的。谁知才几年,他居然就辞职了。
大家询问着,他耸耸肩:“太累了,官场上那些事我真的研究不来,一个个心计太深,后门太硬,斗不赢的。”
有敏感的同学听出他的话外音:“这么说,输过了?”
“是啊。”他没避讳,表情有些不高兴,“本来该我升副处的,结果来了个上司的亲戚,把我顶了,一气之下就辞了。现在一所大学里做老师,每天做做学问,带带学生,挺不错的。”
“那可太不应该了。”有人劝他,“忍忍就过去了啊。再说,工作做久了都会有不满,最烦躁的时候觉得每天在吃屎,可是在哪不都一样吃?”
“不是的。”他偏着头想了想,“你懂我的厌恶吗?我甚至觉得——哪怕真的吃屎,我也要换一家吃!不在这里吃了!”
有一位女生接过他的话头:“我同意你的看法。”
大家笑起来:“怎么,你也辞职了?”
她摇头:“不,我离婚了。”
我们记起她老公是某家知名企业的董事,家里别墅跑车都有了,孩子已经上了小学,居然突然离婚,也很不可思议。
“他出轨。”她简明扼要地概括整个过程,“女人都带到家里来了,在我面前耀武扬威,就离了。”
当下便有人提出不同看法。
“男人嘛,哪个不偷腥。你包容他一点儿,稳住阵脚,迟早能把他夺回来。现在能赚钱的男人可不好找。再说了,从哪里跌倒,就要从哪里站起嘛!”
女生笑笑:“如果你在别人的路上跌倒,就算站起一万次,又有什么意义?”
读过一则新闻。
珍妮弗·菲戈是史上第一位以游泳方式横渡大西洋的女性。
她的经历很精彩,56岁,从佛得角到查卡查卡尔岛,25天的时间,出发那天浪高9米,她依然没有觉得恐惧,坚持完成这项创举。
美国不少媒体都采用了“约2100英里”的说法,这是一个很恐怖的数字。在后来的采访中公众却得知她是乘双体帆船CarriedAway出海,每天在大西洋中游泳,但是时长要视各种情况而定。
“一杯富含咖啡因的苏打水,那是我一天的开始,大约是早上7点。当我吃意大利面和烤马铃薯时,雷会坐在餐桌旁为我分析当天的天气情况… …一般我每天要消耗8000卡路里的热量,所以晚上都得吃鱼、肉、花生酱等食品来补充。”在一切都达到最佳状态的前提下,菲戈每天最多能游8小时,而当她在水中需要补给时,自然有人会把能量棒送到她的手上。
经过确切统计,船员们得出一个结论:她在25天里游了约250英里。
有些读者觉得菲戈欺骗了他们,他们认为遇到风浪也应该勇敢克服,只有始终在海水中奋力向前,才符合他们心目中女英雄的形象。
有意思的是菲戈所做的解释——
“我从没说过横渡计划就是不眠不休地游泳,夜晚或天气糟糕导致前进受阻的时候,我当然要坐在船上,避开这些状况。”
有网友赞同她的观点,评论称:难道英雄的定义就是要坚持迎浪而上,淹死了事?吃了坏天气的亏,当然要避开这处风浪,找到另外的方法合理前进。
不盲目自信,不异想天开,知不可为而不为之。
“所以是她横渡了大西洋,而不是那些跟海浪较劲的傻瓜。”他们说。
遍体鳞伤,不死不休,这份坚持固然值得尊重,却不一定是最适合的结局。坚持过度就成了固执,会为所有的磨难再加上一层铠甲,作茧自缚,难以自拔。
有些摔倒的人,心里非常明白这条路并不属于自己,也明白为什么摔倒,又为什么疼得不想再前行。
哪怕是狼狈地连滚带爬,逃上一条他乡的道路,毕竟是全新开始,好过在死胡同里强撑到底。
在哪里跌倒,未必要在哪里站起。这当然不是虚荣,而是君子择善而迁。
扬长避短,换一处战场从头再来,终会满身光耀,缓缓而归。彼时漫天鲜花与欢呼中,又有谁会记得曾经败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