怎样的离婚方式,才不会给孩子造成身心健康的影响?
离婚,是大多数夫妻感情走到尽头时,不得已所面对的一种选择,很多的夫妻都担心离婚对孩子会有影响,当然这是肯定的。但是在面对现实中的情况的时候,即便是对孩子有所影响,还不是照样有很多有孩子的夫妻,离婚率暴增吗?
所以有孩子还离婚的夫妻,在当今这个社会实在是不为少数啊!这是我们身处在这种境况的人,不得不去面对的一个问题,而这个大问题又延伸为两个更具体的问题,比如:“如何离婚才能降低对孩子的影响?”“怎样做才能在离婚后对孩子的身心健康、成长有所帮助?”
对于这两个很现实的问题,今天我就为大家来支支招吧,对于身处在这种境况的夫妻们,完完全全可以照搬以下三种做法,以顾全大局的心态、责任感,理性地去对待离婚的问题,切不可因为挫败的婚姻,而破罐子破摔的心理和消极的心态去对待……
一、好聚好散
所谓一日夫妻百日恩,再大的深仇大恨,那都是过去式了,到了分手这一刻,我们还是应该回归理性,缘分尽,心已死,也就不会再有痛和伤害了,如果你还有痛,那只能说明你还不甘心、不死心这段感情。
对于不甘心、不死心的感情来说,“一切的痛那都只是暂时的,分手也是迫不得已的,”当你这样试着去告诉自己,说服自己的时候,自然你的理性也就慢慢回归了,所以在面对破裂的婚姻时,做到释然地去接受,然后彼此才能真正做到好聚好散的和谐局面,因为这不仅仅是最低程度地减少了对孩子的伤害,还有利于接下来,理性地去处理孩子的抚养权和探望权等等。
总之到了这个份上,顾全大局才是理性的智者,才是对孩子最有利的帮助。
二、原则上:谁更有能力抚养孩子以及孩子跟了谁最幸福,则孩子就归谁
在有孩子又离婚的夫妻身上,原则上:建议谁更有能力或者孩子跟了谁,会更幸福些,那么孩子则归谁,不过这种情况得有个前提,那就是有一方能力、条件确实是很糟糕,可以尝试这样去做。
因为对于这一点,似乎在现实中好像有些说不过去,毕竟到了这一步,谁都想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利,然而在两人同等的条件情况下,我个人认为孩子归谁都可以,只要彼此双方谈妥好,就行,毕竟都是为了孩子。
不过,如果有多个孩子的话,这种情况也就几乎不存在了,可以做到至少一人跟一个。
总之,为了孩子,彼此双方都要量力而行,理性思考,比如孩子跟了谁更有利?或者离婚后,孩子跟着自己,对自己再婚的影响有多大?离婚后能不能有条件抚养孩子,给予孩子一个相对来说还可以的环境?等等这些问题都应纳入思考的范围。
假设你离婚后,并未有孩子的实际抚养权,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,应该同前夫或者前妻沟通好,以便可以随时探望。
拥有实际抚养孩子的这方,切不可教唆孩子,说对方的坏话,歪曲事实,这样的观念就不要灌输了,对孩子对你都没有任何好处和帮助,搞不好还影响孩子的人格。
未有实际抚养孩子的这方,应做到时不时地去探望下孩子,不至于让孩子和你变得生疏陌生起来,这一点是非常有必要的,就算做不到经常性,一年有过一两次,也能在孩子的内心里留下不灭的印象,长此以往,你和孩子的感情并不会因为离婚了,而变得陌生。
平日里也可以经常性地通电话,这也是必不可少的,总之离婚了,如是这般地去做,不但给孩子建立了正确的人生观、价值观、世界观,还培养增进了你们的感情。